Thursday 23 April 2009

接下来做的事(一)

设计(Design)与商业设计(Design for Business)

所谓从事商业设计的设计师有两类,一是那些在某个公司的设计部门工作的人,如诺基亚设计中心,飞利浦设计部等;另一个是在某个独立的设计顾问公司工作的人,这类设计公司是以接受某些大公司的委托为来源的,如IDEO,DESIGN WORKS,ASTRO等。也许世界上95%以上的设计师都在这两类公司里工作,从事着商业设计,包括现在的我在内。而我认为一个真正的设计师应该从事的工作却不是所谓的商业设计,而是设计的本身。他们应该在某个有着自己品牌的工作室里从事设计反映自己对事物看法的设计,然后卖给大众,如WOOD WORK,TRUCK,A-STUDIO,+D, +/-0等。因为商业设计已经背离了设计本质。好比一个清澈的池塘被污染了,污水占去了池塘的大部分,以至于人们认为池塘本来就是脏的,实际上原本清澈的水才是池塘的本质。

商业设计和设计本身有什么差别呢?自从人们发现设计可以为商品创造巨大的附加值时,越来越多的公司就会设立自己的设计部门,或寻求设计顾问公司的帮助。那么,设计原来的目的和流程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为大公司都有着一套类似的商业模型和运作流程,往往是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目标的。他们的目的就是把产品更好更多更快地卖给消费者,那么,他们就必然会分析消费者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就生产什么给消费者。设计也毫无疑问被卷进这个流程里,产生了类似设计流程(Design Process),设计战略(Design Strategy)这样的名词。只要知道了消费者想要什么,他们就设计什么,这种产品设计出来消费者就一定会买!多么完美的逻辑阿,这就是商业设计。设计师其实不需要什么想象力,按照流程就能做设计了。由此还产生了一些类似设计经理(Design Manager) 的头衔,专门来负责管理流程和与其他部门沟通,而不用去做真正的设计。商业设计虽在设计的范畴之内,但我觉得他偏离了设计的初衷,约束了设计师本身的想象力和扭曲了设计师的社会职责。那么,什么是设计原本的样子呢?我觉得设计是设计师凭借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和对事物的理解,加上超凡的想象力而创造出来对人们生活有启发的东西。就好像小说家,作曲家,导演,画家一样,只是设计师创造的对象是日常生活中实用的物品,而不是纯欣赏的,但都是对人们有所启发的。创造的过程没有一个固定流程,有时就是灵光一现。然而,关键是灵光一现只是表象,不是每个人都能对周围的一切那么敏感的,那需要强大的“内力”!这种内力是长期积累的,有时甚至是天赋。她是一种超凡的想象力,能将一些东西巧妙的联系起来,创造出新的东西,引发大家的共鸣。如果看到了这东西你会说“噢,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或“啊,太妙了,这种东西早就该有了”或只是简单的“真有意思!”。举个例子,好像文学中的比喻(metaphor)这种修辞法,在设计中也被巧妙的用到。NAOTO FUKASAWA 设计的CD PLAYER将CD 唱机“比喻”成风扇,让你听音乐时感觉音乐好像风吹过来一样。这位设计师有着与文学家同样的想象力,不是么?这种能力不是每个设计师所具备的,这是是为什么从事这类设计的人总是凤毛麟角的最主要原因!而这种能力并不是商业设计的主要需求。商业设计要的是流程和流程下的结果。

话说回来,由于产品设计师设计的东西是产品,而且多半是批量生产的产品,这就不得不和商业行为紧密结合,因为不像画家去画一幅画,是可以独自完成的。产品设计必须与商业行为紧密结合,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我反对使用商业模式来操纵设计,设计的过程应该更多的依赖于设计师本身的能力!

当然,我承认这种看法有些偏激,按照这样的尺度来衡量设计师,90%的设计师都不合格。但如果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设计师,就必须用这样的尺度来衡量自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